一、保险名称:
emc全站网页版保险华锦117号•无锡芙蓉山庄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保险计划
二、保险规模:
本保险计划的预计规模为1.5亿元至4.2亿元,以实际募集的金额为准。拟分两期发行,其中一期预计规模1.5亿元,二期预计规模2.55亿元-2.7亿元。受托人有权决定是否和何时募集保险计划各期,各期总募集时间不超过5个月。保险计划各期募集资金之和不超过4.2亿元。
三、保险期限:
本保险计划期限为各期24个月,自各期保险计划生效之日起计算,各期保险计划以各期保险计划募集资金实际发放日期起分别计算期限。在满足预期保险收益及出现需要提前处置保险计划项下相关资产的情形时,保险计划可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束。
四、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将保险资金,以及其他与委托人有相同投资目的,且与受托人签订了《保险合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保险资金,集合管理,将保险资金用于向翠竹地产购买芙蓉山庄(三、四、五期)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资金由翠竹地产用于其所开发的无锡芙蓉山庄项目(四期)工程和清偿所负交通银行钱桥支行债务。
五、保险计划信用增级措施:
1.翠竹地产提供编号:锡锡国用(2010)第0002号的土地使用权(对象1)、编号:锡锡国用(2012)第005281号的土地使用权(对象2)和芙蓉山庄(三期)项目部分在大红鹰188070.COm程(对象3)为本保险计划进行抵押担保;经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抵押物评估总价值9.632亿元。
对象1抵押权权属完整,受托人直接成为对象1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对象2本保险计划二期中,拟清偿翠竹地产所负债务的抵押物,现存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为交通银行钱桥支行,受托人先行成为对象2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保险二期生效、清偿翠竹地产所负无锡交通银行钱桥支行债务后,交通银行钱桥支行撤押,受托人成为对象2第一顺位抵押权人。
2.江苏翠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当涂县翠竹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和谷小平提供翠竹地产全额股权质押担保。
3.翠竹地产实际控制人谷小平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甲方股东江苏翠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按照芙蓉山庄项目三期、四期物业销售合同金额的40%留存销售保证金。
六、受益人预期收益:
本保险计划各期投资人共分为A、B两类。其中,两期A、B类保险受益人保险资金总规模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
保险计划内各期300万以下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50人。
本保险计划各期各类投资人的投资期限和预期收益情况如下:
A类保险受益人,指本保险计划中认购各期2年期保险单位的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不含)的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B类保险受益人,指本保险计划中认购各期2年期保险单位的投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
本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收益率的预计只是受托人的预测,不构成受托人对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七、资金认购要求:
加入保险计划的资金为人民币。机构委托人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自然人委托人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均按照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单笔委托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委托人不超过50人。
八、保管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九、保险资金专用账户:
户 名:emc全站网页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
账 号:0607010120010016042
十、推介期:
暂定为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1月16日
十一、 推介原则:
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十二、 预约认购电话:
客服热线:400-622-3333